中国拒绝“旧金山体系”

中国正日益挑战二战后形成的东亚秩序。除了朝鲜半岛和台湾问题,中国还开始质疑冲绳的地位等问题。东亚战后国际秩序是在 20 世纪 50 年代朝鲜战争前后通过一系列条约形成的,20 世纪 70 年代对 50 年代的秩序进行了调整,以适应对台湾(中华民国,简称 ROC)的待遇,为当前的现状奠定了基础。在挑战这一秩序的过程中,中国正试图改变军事安全格局,其在台湾海峡周围的军事行动就是明证,同时在国内外发表新的言论,对现有秩序提出质疑。这部分是对“旧金山体系”的否定。

《旧金山和约》是1951年9月8日,在朝鲜战争期间与战败国日本签订的和约。(该条约于1952年4月28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均未受邀参加和约,日本于1952年4月28日与中华民国签订了单独的和约,即《中华民国和约》。《旧金山和约》签订后,日本与美国立即签订了《日美安保条约》。可以说,该和约和《日美安保条约》确定了战后日本的地位。在这些条约签订前后,美国还与韩国、中华民国(台湾)、菲律宾、澳大利亚等签订了安保条约。这些条约成为战后美国在西太平洋安全保障机制的基础。

中国长期以来一直表示不重视《旧金山和约》。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合理的,因为中国不是该条约的签署国。毕竟,中国一贯重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中国是这两份宣言的缔约国。早在1951年8月15日,中国就以外交部长周恩来的名义发表了关于旧金山和会的声明。在声明中,周恩来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权参与该和会的准备、起草和签署,以及对中国领土和主权权利的裁决。” 包括台湾主权 因此是非法和无效的。”

这些对旧金山和会和《和约》的保留意见是在朝鲜战争的背景下提出的。然而,现在台湾问题已成为中美之间的主要争论点,尤其是在本世纪,中国开始重新强调其1951年的声明。这在2022年8月发布的一份题为《新时期的台湾问题与中国统一》的文件中尤为明显。这是一个很长的引文,但值得引用该文件中的注释2:

1951 年 9 月 4 日至 8 日,美国召集多国在旧金山召开所谓的旧金山和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均未收到邀请。此次会议签署的条约,即通常所说的《旧金山条约》,包括一项条款,规定日本放弃对台湾和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主张。该条约违反了 26 个国家签署的《联合国宣言》的规定 包括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 1942年,《旧金山和约》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和国际法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被排除在该条约的起草、签署之外,其对包括台湾主权在内的中国领土和主权权利的裁定是非法和无效的。中国政府始终拒绝承认《旧金山和约》,从一开始就没有改变这一立场。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越南等国也拒绝承认该条约的权威性。

这些保留意见不仅体现在政府文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 (CASS) 等机构的研究人员也表达了这种保留意见。对《旧金山和约》的保留意见不仅涉及台湾地位问题,还与南海的南沙群岛和冲绳问题有很大关系。中国可能试图将时光倒流到《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对《旧金山和约》提出质疑,而《旧金山和约》在恢复战败国日本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继续关注中国就这一话语和历史发表的声明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