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宣布了一项 12 万亿元人民币(1.7 万亿美元)的五年计划,通过结构性债务互换、专项债券和定向重建融资来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这一阶段性战略包括未来三年6万亿元债务置换、4万亿元专项债券债务重组、2万亿元棚户区改造等。该举措旨在延长债务期限、减轻利息负担并增强财政能力,使地方政府能够将资源重新集中在基本的经济和社会服务上,标志着从针对特定地区的干预措施转向更广泛的国家干预措施。
该计划反映了中国债务管理不断发展的方法,旨在将以前的隐性债务纳入监管渠道。通过推进结构化框架而不是短期调整,该计划强调了向可持续债务管理战略的逐步过渡。对债务置换和特别再融资债券的依赖凸显了地方政府对当前财政挑战的务实反应。这种结构化方法提供了一条在不影响基本支出的情况下减轻债务负担的途径。
与中国“十年债务化解计划”一致,该计划的目标是到2028年全面解决隐性债务,该计划包括每年重组2-3万亿元人民币的目标,逐步降低偿债成本,为地方政府创造财政空间恢复金融健康并增强经济更广泛的弹性。
对于企业部门,特别是建筑业而言,重组预计将缓解流动性压力。面临财政压力的地方政府经常推迟付款,影响企业流动性和金融稳定。该倡议旨在缓解这些压力,对公共工程相关关键领域的就业、投资和企业稳定产生潜在的连锁反应。恢复地方政府履行财政义务的能力有助于稳定负债累累的企业的现金流,创造一个更可预测的经营环境。
然而,市场反应有些谨慎,一些投资者预计会采取更直接的措施来刺激消费者支出。该计划的分阶段方法虽然总价值巨大,但与直接、广泛的刺激措施的预期不同。这种市场反应凸显了北京方面对财政审慎政策的渴望(通过有控制的渐进式调整而不是全面干预来管理经济压力)与投资者对立即经济支持的预期之间的紧张关系。
虽然延长债务期限和降低利息成本可以提供短期缓解,但该计划的长期成功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额外的结构性改革。如果不完善财政监督和问责制,单靠临时救济措施不可能解决地方债务积累的根本原因。因此,这一重组方案可以作为持续财政健康所需的更深入的系统性改革的切入点。
首要任务是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以防止资源错配并遏制容易出现风险的金融行为。加强监管可能包括加强财政责任框架和实施主动风险监控系统。这些机制将有助于及早识别和管理新出现的财政风险,摆脱通常伴随不受监管的债务增长而采取的被动措施。此外,强有力的债务利用问责框架将有助于确保借来的资金得到高效和有效的分配,而不是用于政治驱动或不可持续的项目。
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责任界限对于防止地方债务进一步积累仍然至关重要。确保地方收入来源稳定,同时明确公共支出义务,可以减少地方政府诉诸债务为基本服务融资的需要。财政政策的这些根本性变化将为地方政府融资创造更加平衡、可持续的环境。
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涉及重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LGFV),这些平台历来作为基础设施发展的准财政实体运作,但已成为隐性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变为强调可持续、自给自足的融资实践的模式将符合更广泛的财政纪律和风险管理目标。战略伙伴关系、提高效率和坚持市场驱动原则可以使这些实体在不依赖中央救助或特别财政支持的情况下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从而增强地方政府财政的整体可持续性。
债务减免计划是稳定地方政府财政的重要一步,但其有效性将取决于一系列协调一致的配套改革。建立强有力的债务管理框架、明确财政责任、重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解决地方债务积累深层次原因的重要措施。如果伴随着这些更广泛的结构性变化,当前计划中引入的救济措施有可能开辟一条通往可持续财政稳定的道路。如果没有这些,该计划的短期救济对长期财政稳定的影响可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