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 读卖新闻 (日本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报道称,日本海上自卫队(JMSDF)驱逐舰 狭波 (JS 狭波DD-113)从北向南航行穿过位于中国大陆和台湾之间的台湾海峡。该舰在前往南海与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举行联合多国训练演习的途中穿越台湾海峡,这是日本海上自卫队驱逐舰首次穿越台湾海峡。文章称,过境 狭波 穿越台湾海峡是根据时任首相岸田文雄的命令。
美国和日本认为台湾海峡的中心部分是国际水域,这意味着军舰可以自由通过这些水域。但中方强烈反对欧美军舰过境台湾海峡。
台湾海峡将中国大陆与台湾分开,宽85至105海里。大陆沿岸不规则且蜿蜒的海岸线为港口和锚地提供了良好的地点。
如果以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低潮线与台湾海峡对岸的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低潮线之间的距离为领海基线(领海基线) ,那么台湾海峡中部将存在一条宽约50至80海里的“非领海走廊”。该走廊位于中国和台湾主权范围内的内水和领海之外。
在海岸线比较直的简单情况下,使用正常基线来建立领海基线。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五条规定:“除本公约另有规定外,测量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大片沿海低潮线。 – 沿海国正式认可的比例尺海图。”低潮线是退潮时海水退去时陆地与海洋表面之间的领土边界。
但中国在台湾海峡大陆一侧沿直线划定了领海基线。当海岸线不规则时,使用直线基线,因此很难按原样应用正常基线,包括当海岸凹陷相当大时。该方法以最外海岸线上的合适点作为陆地边界,并用直线将这些点连接起来形成基线。
1992年2月,中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该法确立了确定12海里领海宽度的直线基线法。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国领海的宽度以海里为单位,从领海基线起计算。第二节规定领海基线采用直线连接多点的方式确定。该法不参考使用低水位线的正常基线,仅参考直线基线。但是,它没有指示(或披露)将用于实际建立直线基线的点。
1996年,中国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领海基线宣言》,沿台湾海峡和西沙群岛海岸线划定直线基线。该声明确实包括用于建立直线基线的经度和纬度地理点列表。沿大陆海岸线确定了 49 个点,沿西沙群岛海岸线确定了 28 个点。
然而,台湾海峡中部非领海走廊的最小宽度在采用直线基线和采用低潮线的基线设置之间仅略有不同。
台湾海峡等海峡中部设有非领海走廊,位于沿海国家主权内水和领海之外的地区,军舰可以自由通过该走廊。即使非领海走廊位于沿海国的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EEZ)内,也不属于沿海国的主权,因此不会改变军舰通过该走廊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台湾海峡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具有过境通行权的国际海峡。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起草过程中,美国、前苏联等以海峡通行的国家都表示担心,将领海最大宽度定为12海里,意味着原本允许外国船只自由通行的海峡将被视为“非法”。国际水域(领海以外)将属于沿海国的领海范围,因此只允许无害通过这些领海,并且要求外国潜艇通过这些水域处于地表水平时。
经过海峡使用国与沿岸国的让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所有船只和飞机(包括军用舰船和飞机)过境通行权,允许“航行和飞越自由”,实现“连续、迅速过境”。 (国际)海峡。虽然通过国际海峡的船只必须遵守某些规定,但它们的通行自由得到保障,并且不要求其无害通行。
台湾海峡中部非领海走廊内,外国船舶、飞机(包括外国军用船舶、飞机)享有通行自由,不行使领海内无害通过权和过境通行权国际海峡。
鹤田淳是明治学院大学的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