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取消对政党支出的限制

周二,最高法院再次放宽了竞选资金限制,取消了政党在候选人身上支出的限制。

法院以 6 比 3 的意识形态投票结果裁定这项 1974 年颁布的法律侵犯了政党的第一修正案权利。布雷特·卡瓦诺法官撰写了多数意见。

他写道:“无论是民主党、共和党还是其他政党,未来的所有政党和候选人都可以在协调支出的相同规则下平等竞争,并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安排筹款、支出和政治言论。”

此案的争议焦点是国会通过的水门事件后的一项法律,该法律限制个人可以向政党提供的资金数额。这项名为《联邦竞选法》的法律还限制了政党可以在候选人身上花多少钱。其他类型的组织,如政治行动委员会和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对他们可以筹集和用于选举的资金数额没有限制。但与政党不同的是,他们无法与候选人协调。

包括副总统万斯和全国共和党参议院委员会在内的共和党人对该法律提出质疑,认为该法律违宪,侵犯了政党根据第一修正案为其候选人筹集资金和花钱的权利。

在特朗普司法部的支持下,他们认为对政党施加筹款限制的唯一理由是为了防止腐败,但他们坚称没有证据表明法律可以防止腐败。

这项裁决推翻了最高法院 2001 年的一个案件,是此后一系列裁决中最新的一项,这些裁决解开了竞选财务法规。

故事始于 2010 年,当时法院做出了 公民联合 公司拥有第一修正案的权利,可以无限制地在选举上支出。第二年,法院废除了亚利桑那州的公共选举融资计划,该计划向资金较少的候选人提供资金,以平衡政客之间的支出。 2014 年,法院取消了个人在全国选举中可以捐赠的金额限制。所有这些决定都是意识形态上的分歧,就像周二的裁决一样,在每一起案件中,法院都推翻了第一修正案赋予选举支出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