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周五同意决定宗教团体经营的慈善机构是否必须为其雇员缴纳失业税。
大多数(但不是全部)州通常免除宗教团体缴纳该州失业税系统的费用。联邦法律确实豁免宗教学校参加联邦-州计划。但法院从未对宗教团体举办的慈善组织参与问题做出裁决。现在,法院同意在天主教慈善机构针对威斯康星州提起的案件中解决这个问题。
威斯康星州高级教区天主教慈善局是一家非营利性公司,是天主教会的社会事工机构。其使命是“通过反映福音价值观和教会的道德教导来继续我们主的救赎工作”,并通过“为穷人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来履行这一使命,不分“种族、性别” ,或宗教。”该组织在雇用员工时不考虑宗教信仰,指示慈善事业应“以公正的方式对待其他宗教成员”,并开展“数十个为老年人、残疾人、穷人和有需要的人服务的项目”救灾的事。”此外,该慈善机构公开表示不传教。
有鉴于此,天主教慈善机构向州政府申请豁免为其雇员缴纳失业税。但州劳动委员会拒绝了该申请,理由是该慈善团体从事“本身不属于宗教”的活动,因此无权免除缴纳失业税。
今年三月,意见分歧严重的州最高法院同意了,并引用了所谓的客观标准。州法院表示,该慈善机构的活动大多是世俗的,并指出该组织不会“试图向项目参与者灌输天主教信仰,也不提供任何宗教材料”。州法院还指出,该慈善机构“没有传教、没有进行礼拜仪式、宗教外展或宗教教育”。因此,州法院得出结论,该慈善机构不具备作为宗教机构免除州失业税的资格。
天主教慈善机构立即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声称威斯康星州的决定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对宗教自由的保障,以及政教分离。
法院将在今年年初后听取此案的辩论,预计在六月下旬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