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萨斯州一家联邦法院推翻了政府原定于 9 月 4 日生效的竞业禁止协议禁令。
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艾达·布朗在裁决中写道,联邦机构批准该禁令已经超越其权力。
她写道:“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制定不正当竞争手段方面的规则方面缺乏实质性权力。行政机构的职责是按照国会的要求行事,而不是做该机构认为应该做的事情。”
今年 4 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微弱优势投票通过禁止几乎所有美国工人的竞业禁止规定,几个小时后,达拉斯税务服务公司 Ryan LLC 就提起诉讼,要求阻止该规定。
代表广大美国企业的几个组织也加入了瑞安的诉讼,其中包括美国商会、商业圆桌会议和德克萨斯州商业协会。
据估计,有 3000 万人(即五分之一的美国工人)受到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这些雇佣协议通常禁止工人(从最低工资收入者到首席执行官)加入竞争对手的企业或创办自己的企业。
联邦贸易委员会表示感到失望,但将继续努力阻止竞业禁止行为。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言人维多利亚·格雷厄姆在一份声明中写道:“我们正在认真考虑可能的上诉,今天的裁决并不妨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通过逐案执法行动解决竞业禁止问题。”
在请求救济时,税务服务公司瑞安辩称,竞业禁止条款将对其业务造成“严重的和不可挽回的损害”,包括使其机密信息面临风险,并使竞争对手能够挖走有价值的员工,而这些员工的知识和培训将会流失。
“布朗法官的裁决维护了企业及其员工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的经济自由,”该公司的总法律顾问约翰·史密斯 (John Smith) 表示。“这些协议在保护知识产权和创新、在企业内部建立信任以及投资培训员工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经济自由的核心”
联邦贸易委员会长期以来一直认为竞业禁止条款损害了工人的利益。
“自由换工作是经济自由和竞争性、繁荣经济的核心,”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 Lina M. Khan 在首次提出拟议规则时发表声明称。“竞业禁止条款阻碍工人自由换工作,剥夺了他们获得更高工资和更好工作条件的机会,也剥夺了企业建立和扩张所需的人才库。”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称,一旦工人可以自由地寻求新的机会而不必担心被雇主告上法庭,新规定将带来每年近 3000 亿美元的工资增长,并每年催生 8500 家新企业。
这项禁令将为已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高管开出例外规定,理由是这些协议更有可能是经过谈判达成的。联邦贸易委员会估计,只有不到 1% 的员工符合高管的资格。
根据该规定,现有的竞业禁止协议无需正式撤销,但雇主必须告知员工该协议不再具有执行力。